27离去
听到这件事情的时候,蓝礼正跑去上历史课,结果就被突然的“当头一棒”。
“劳勃叫史坦尼斯去君临,为什么要我也跟着?”学士房内,小桌对面的男孩对此发表抗议。
他还想着等那矮个子泽地人返回来后再想办法偷他的匕首呢,可眼下自己要是去了君临,指不定还能不能见到他。
“我想这一定有他的理由。”早晨的阳光从侧面岩石墙壁内嵌着的窄小窗口照应进来,将老人笑呵呵的半边面孔笼罩的分毫毕现,尽管皱纹密布,但却似乎充满生机,而另一边影子遮挡的脸却显得非常苍老。
“也许劳勃只是单纯的想念他的小弟了。”
可拉倒吧。
蓝礼闻言撇了撇嘴。
在他不满一岁的时候,这一世的父母就遇船难去世了,老学士以及一位最近死去的叔公负责照料他们三兄弟,但这毕竟比不上亲生父母来的强,
而且虽说属于亲兄弟,但他与劳勃还有史坦尼斯这两位哥哥的年龄相差十多岁,代沟很大,根本不是一代人。
同时前者一个早早就跑去谷地当养子,很少回来,后者则整天臭着张脸,似乎所有人都欠他钱似得。
这种情况下,尽管见面会感觉有亲切感,但兄弟三个实际上并没有太多亲情可言。
“我能不去吗?我感觉肚子有点疼,我好像生病了。”他尝试迂回办法来解决。
“没关系。”老人不紧不慢地道:“距离出发时间还有三天呢,孩子,我会想办法把你的病治好。”
“我跟着他们,会不会拖慢速度啊?”蓝礼皱眉假装忧虑:“要是劳勃叫史坦尼斯有急事,那不就耽搁了?”
“这个也不用担心,”老人摆了摆手:“事情没有那么急。”
“我不会骑马,怎么去?”
“当然是有马车。”
蓝礼感觉自己有点词穷了,叹了口气后,他转移话题问:“那你会和我们一起吗?克礼森师傅?”
“我服务的是这座城堡,孩子。”老人摇了摇头:“我会辅佐洛马斯爵士管理这座城堡,然后等你们回来。”
洛马斯爵士是胖墩埃林的叔公,全名是洛马斯·伊斯蒙,而今似乎被指派为风息堡的代理城主了,蓝礼有听说过这件事。
“孩子,君临没那么可怕,你已经是个大人了,总要出去见见世面。”
这话听起来就像是在哄小孩,蓝礼闻言翻了个白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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