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晨曦呵斥我:“怎么又是雷迪森酒店?你昏了头了。快出来,我们找个味道好的地方吃。”
我打车到达的时候,发现他们两口子正站在人行道上——不像一对夫妻,倒像是热恋中的情侣。
跟上一次见面相比,邓杰显得更帅了些,只是嘴唇上多了些胡楂。
他背着一个包,看样子是刚出差回来。
他对我笑了笑,说:“打辆车过去吧。”
陆晨曦说:“不行!路又不是很远,我们走路去,可以在马路上散步。”
邓杰捍卫了他的夫权,毅然拦下一辆车。
他们夫妻俩坐在后座,晨曦动不动就去捏邓杰的脸,拉他的耳朵,弄得邓杰狼狈不堪,骂又不好骂,打又不敢打。
我说:“你们好歹也结婚两年了,这个样子有点不成体统吧。”
晨曦嘻嘻一笑,说:“他就是我的大玩具,我不弄他又弄谁呢?”
我笑着说:“你可是玩弄他十几年了,不厌烦吗?”
晨曦说:“十几年算什么,我要玩他一辈子。”
我摇头,暗想,身为一家外资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,如此作风让手下看到了会怎么想。想着想着,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晨曦这次没有让我失望,她找到一家杭帮菜酒楼,我们在二楼找了个座位,不算太吵。
朋友,关于朋友的定义是什么呢?
于我来说,朋友,就是一起和他们分享快乐,但是自己尽量不要麻烦他们的意思。
这次我灰头土脸地跑过来,可能也给晨曦和邓杰带来了一些麻烦吧。
我倒了酒,和他们碰了一杯。
在我的印象中,邓杰不爱说话,不过他说出来的话,总是有一些道理。
他就像一个把自己抽离生活的人,冷眼观看其间的人情冷暖、悲欢离合。他总是能用一些很简单的话,把一件很复杂的事情说清楚。
他递了支烟给我,说:“随便吃,随便喝。”
我叹了口气,说:“其实,和她弄成这样根本原因只有一个,那就是我没本事。我没本事给她的爹妈买大屋,没本事满足她的消费欲望。”
晨曦打断我:“她不是那种人,不然也不会跟你三年。”
我笑着说:“就是因为有三年了啊,她看不到希望。说起这些,我真是感到很惭愧。我对不起她。”
邓杰摇头:“你错了。这些都是小问题,最大的原因还在于她本身。”
我惊讶:“什么意思?”
邓杰喝了口酒,说:“想想看,你给她爹妈买了大屋,你每月给她几万零花钱,分手的情况会不会出现?”
我想了又想,欣然根本不是那种很在乎物质的人,那么说来,我和她之间,即便物质极度丰富,恐怕也难以控制?
直到这时,我才知道某些事情确实出错了。
我喝了一口酒,问邓杰:“你想说什么?”
邓杰说:“她跟了你三年,我和晨曦都看到她改变了很多,变好了。她让自己改变了三年。”
我如遭电击,心里突然冒出很多可怕的想法。
欣然为了我改变了三年,她终于意识到她再也改变不下去,她要过她本来的生活了!
一直以来,我都把欣然看作是自己的精神支柱,为了她,我慢慢地改变自己,我努力做一个传说中的好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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